西宁景区恢复营业通知文件

第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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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文化旅游局文件

西文旅〔2023〕第XX号

关于西宁市景区恢复营业的通知

各相关景区、旅行社、酒店、餐饮企业:
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最新指示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景区恢复营业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恢复营业时间

自2023年X月X日起,我市所有景区(以下称“景区”)将全面恢复对外开放。

二、恢复营业要求

1. 景区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游客健康安全。

2. 景区应加强卫生消毒,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消毒工作。

3. 景区应实行实名制购票,游客需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。

4. 景区应控制游客数量,避免人员密集,确保游客间距不少于1米。

5. 景区应加强员工健康管理,确保员工健康上岗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 各景区应做好宣传引导工作,提醒游客遵守景区规章制度,文明旅游。

2. 各旅行社、酒店、餐饮企业应积极配合景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

3. 请各景区于恢复营业后5个工作日内,将恢复营业情况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局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 景区恢复营业清单

2. 疫情防控措施指南

西宁市文化旅游局

2023年X月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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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注意,以上内容仅为示例,实际的通知文件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、景区具体情况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制定。

发布于 2025-03-22 18:07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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